本报讯 国家信访局近日在其官网发布国家信访局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则。工作规则指出,办信工作人员登记原信后,要按照《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区分情况,在15日内采取不同方式及时办理群众来信。不得擅自处理随信寄来的钱款、有价证券等物品。办信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来信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办信工作人员登记原信后,要按照规定,区分情况,在15日内采取不同方式及时办理。办理群众来信的基本方式有:上报、转送、交办、通报和告知。具备回复条件的群众来信,应予回复。给来信群众回复,可视来信内容和来信人的具体情况,分别采取手机短信、书面、电话等方式。(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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