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尊尊
本报讯 工作多年,一直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失业后要生二孩却被告知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近日,市民叶先生致电本报,讲述妻子的困惑。
叶先生家住新华区西高皇街道,是一名小学老师。妻子去年9月失业在家,后来办理了失业金申领手续。叶先生说,妻子失业不久后怀孕,预产期在今年5月底。由于是二孩生育,叶先生便拨打了新华区医保中心的电话,咨询二孩生育的保险待遇问题,结果被告知不能享受生育保险。“我妻子工作了近10年,生育保险一直按时缴纳,失业后为啥就不能享受了呢?”叶先生说他与妻子都想不通。
昨天上午,记者与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工作人员查询了叶先生妻子的账户信息后表示,叶先生妻子的失业金申领是去年12月办理的,按照此时间推算,叶先生妻子当时已怀孕。为保护女性的就业权利,国家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孕期和哺乳期女职工。叶先生的妻子在怀孕时办理失业金申领手续,所在用人单位有违法嫌疑,所以在可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需要特别考虑”。
工作人员随后确认,当初企业与叶先生的妻子解除劳动合同时获得了当事人的同意,此类情况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每个人情况不同,政策也不同,享受的标准不同。市民如果在这方面有疑问,最好直接到市区华诚大厦5楼6号窗口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