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成都4月12日电(记者叶含勇)据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官网消息,成都市四部门1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及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提出严格防范投机炒房,在成都市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严禁购房者通过首付贷、个人消费贷等加大购房杠杆、变相突破住房信贷政策的行为。
据悉,该通知自4月13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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