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本市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12331守护食品药品安全
我市大病补充保险覆盖27万人
秀一秀球技
杯中观赏鱼成市场新宠
市民政部门对殡葬服务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
足球专家传经助力校园足球
“弘扬传统文化 构建和睦家庭”
清明小长假先晴后雨
版面导航     
平顶山新闻网    平顶山日报   平顶山晚报
新闻搜索: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4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困难群众可享“三次报销”
我市大病补充保险覆盖27万人

 

□记者 杨岸萌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医保中心获悉,根据省有关安排,我市正式实施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目前我市已初步确认有27万人符合享受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的条件。

患上大病,对困难群众而言负担沉重,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不仅让困难群众加剧贫困,还让部分脱贫人群因病返贫。为此,从2014年起,我省探索实行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经过多层次保障,一些高额医疗费用患者个人合规医疗费用负担比例可降至10%左右,困难群众疾病经济负担明显减轻。目前,这项惠民政策在全省全面推行,困难群众在享受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的基础上,还可以通过大病补充保险,进一步报销医疗费用。

据市医保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基本医保、大病保险针对所有城乡居民,而大病补充保险是针对困难群众建立的补充医疗保障。经过多个部门的合作统计,截至目前,我市已初步确认有27万人符合享受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的条件。

据了解,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保障对象为具有我市户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三类人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大病补充保险由财政出资为困难群众购买,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群众个人不用缴费。今年,我市按照年人均60元的标准筹集资金。

这种被称为“三次报销”的大病补充保险模式概括来说就是:困难群众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一个参保年度内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在大病保险起付线以内(含)的部分,直接进入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分段按比例报销;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首先由大病保险报销,剩余部分由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按政策报销。经过“三次报销”,困难群众住院费用在符合规定的范围内最高可报销90%。同时,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实行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且住院须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我省目前已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的一站式即时结算,不用困难群众再多地来回奔波报销。

 
3上一篇  下一篇4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