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志国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了解到,上月,我市交警开展酒驾治理行动,共查处酒驾488起。
据市公安交管支队有关人士介绍,上月29日20时50分许,该支队机动大队民警在市区鸿翔路与湛北路交叉口处执勤时,发现一辆黑色北京现代牌轿车行驶轨迹异常,遂将该车拦下,对驾驶员李某进行呼吸式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李某为醉酒驾驶。执勤民警随即将李某带到解放军152医院进行抽血化验。经检验,李某血液中乙醇成分含量为179.7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目前,李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警方同时吊销了李某的机动车驾驶证,案件已经移送至卫东区检察院办理。
上月15日上午9时50分许,在市区光明路与南环路交叉口执勤的姚孟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民警发现一辆灰色五菱牌面包车在路口导向车道内变更车道,遂拦停车辆检查。交谈中,民警发现驾驶人呼出的气体有酒精气味,于是将驾驶人姬某口头传唤到派出所进行呼吸式酒精含量检测。经检测,姬某呼气酒精含量为53mg/100ml。经询问,姬某在前一天夜晚饮了酒。得知“隔夜酒”未醒驾驶机动车也属于酒驾后,姬某后悔不已。
上月15日21时20分许,市区居民徐某酒后驾驶摩托车行至市区新华路与矿工路交叉口时,被五一路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徐某呼气酒精含量为45mg/100ml,执勤交警对其做出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扣12分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在上月的集中行动中,有多名司机因酒后驾驶摩托被查获。执勤交警提醒市民,摩托车属机动车,查处酒驾时摩托车和机动车“待遇”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