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静/文 张鹏/图
本报讯 昨天上午11时许,记者途经市区凌云路湛河桥,看到有人在湛河里电鱼(如图)。
这是一位身穿迷彩服的男子。他划着一艘蓝色橡胶小船,边电鱼边用捞网捕捞。河岸上还有3人及一辆电动三轮车,车上放着电鱼机、马达、电瓶等。站在河边,能听到电流与水接触发出的呲呲声。身穿迷彩服的男子将船划至岸边,记者看到,船上摆放的蓝色塑料桶里有数条泥鳅、鲫鱼等。
记者查询获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相关条款规定,使用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工具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当天下午,记者致电湛河区农林水利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会将此事向领导反映。随后,记者又致电市农业局水产科,工作人员表示,市民如果发现电鱼现象,可以拨打该科电话4978057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