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结婚两个月的王艳玲没有一点新婚的喜悦:乱乱的头发、紧皱的眉头,起皮的嘴不停地叹气“太重了,判得太重了”。
2016年10月12日,王艳玲的母亲赵春华及其他8家一同在天津大悲院码头摆射击气球摊的商贩13人,一并被抓到河北区鸿顺里派出所。而后赵春华摊位上的9支枪形物中6支被鉴定为枪支。2016年12月27日,河北区法院一审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王艳玲告诉“北京时间”记者,那种射击游戏她在老家内蒙古呼伦贝尔也玩过,“一直当它是玩具枪,很多人现在都还在公园门口玩。”她称,2016年12月29日母亲赵春华在看守所提交了上诉申请。
每天吹1000个气球 半夜收摊
2016年8、9月份的天津大悲院码头人来人往。紧邻的天津地标——天津眼摩天轮,几乎是游客的必到景点。但对于51岁的赵春华来说,这里更像是命运的转折点。
晚饭后的几次遛弯,让赵春华发现这里的“打气球”游戏生意还不错。适逢一位老汉想要转让,她便以2000元的价格将三轮车、玩具等货物一并盘下。
在码头,像她这样的射击摊位一共有9家,而且都挨着,赵春华的摊位在中间,算是最不好的一个。
在接过摊位后,她才知道,还要交摊位“管理费”,每月500元。不仅如此,摆摊时间只能是晚上9:30以后。
因为每晚都要9:30出摊,所以收摊也比较晚,常常在夜里12点以后。赵春华也养成了晚起的习惯,每天上午10点起来后,她会去进一些货物,然后在下午5点吹足1000个小气球。等到晚上9点左右,她就蹬上三轮,耗时20分钟来到码头等待出摊。
“母亲都是用嘴吹气球,她说这样比较快,吹足1000个得花1个多小时,每次吹完她都会头晕一阵,缓一会儿才能好。”王艳玲说。
王艳玲告诉记者,母亲每晚这样摆摊,一个月下来能赚3000元左右。“刚接过摊位两个多月,母亲就被抓了。”这是王艳玲怎么也想不到的。
母亲希望能在看守所过年
2016年10月12日,赵春华被抓了,不是因为自己一直没办营业执照,而是因为“玩具枪”。
“便衣说一起回去鉴定(枪支)一下,过几天就把你们放出来,”王艳玲说,也正是因为这句话,当时一起被带走的13位商贩没有一个反抗的, “我母亲当时很平静”。
王艳玲告诉记者,自摆摊以来,母亲从不曾被警察提醒不能经营这种游戏。
“经常可以见到摆摊打气球的,我们一直觉得这种就是玩具枪。如果知道是枪,母亲压根就不会碰。” 王艳玲反复强调。
自母亲被抓到2016年12月27日判刑,王艳玲只在2016年10月29日结婚那天给自己放了一天假,其余时间一直在法院与派出所之间奔波求情,“我妈只有初中文化,我希望他们能看在她初犯不懂法的分上量刑轻一些”。
前些日子,赵春华预料自己可能会凶多吉少,就托律师告诉王艳玲,让她不要再花钱找人“救她”,并表示现在她最大的希望是能在看守所过年。
“因为狱友都熟悉了,到监狱后都是生人。”王艳玲说,判决生效10日后就要去监狱,她不想在那儿过年。2016年12月29日,母亲已经在看守所提交了上诉申请,结果怎样还不知道,但“上诉就能让她暂时在看守所了,也算完成她一个小心愿”。
是否构成犯罪争议很大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徐昕教授曾代理过福建少年网购仿真枪判无期案,在看到赵春华的遭遇后表示愿意为其提供帮助。
徐教授表示,这个案件是否构成犯罪争议很大。“我看到新闻说,一审律师为她做最轻辩护,如果是我,我可能会去做无罪辩护,因为这种枪根本不能认定为真正枪支。”
徐教授认为,公安部制定的枪支认定标准非常荒唐,2001年时的标准是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16焦耳/平方厘米时被认定为枪支,而到了2008年标准变成了1.8焦耳/平方厘米,这个标准下的枪口比动能是没有任何杀伤力的,所以基于这个标准去认定为犯罪也是不能接受的。“公安部的标准并不能去解释刑法,所以不应当适用”。
“第二个争议的问题可能是量刑的问题,假设被认定为犯罪的话,根据所谓的鉴定6支为枪支这个结果,判处三年半其实不算太重。但是它是违反我们的常识常理常情的,所以这样的判决还是重了。”徐教授说,“我检索了一些类似案件的判决,基本上是判缓刑,这种情况就应该由承办的法院报经最高法院,然后在法定量刑幅度内量刑。所以,如果这个案件被认定为犯罪,判缓刑足矣。”(孙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