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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家企事业单位、 44名责任人将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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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6年12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严查 大气环境违规违法行为
38家企事业单位、 44名责任人将被追责

 

□记者 王桂星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攻坚办了解到,根据省环保督导组在督察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紧急预警响应情况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反馈,我市已按要求进行整改,并将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

据介绍,12月16日至21日期间,省环保督导组发现我市23个企业、工地、单位存在施工工地未停工、物料未覆盖、拆迁工地建筑垃圾未覆盖、企业环保设施未运行等违规问题。

目前,我市已按照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责令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单位依法依规对凤凰花园小区项目、吉祥路工程、凤凰小区、颐园小区、恒大御景半岛项目、湛河治理工程、新南环延伸工程、同泰商砼、恒基商砼、森鹏商砼、大地商砼、五星石墨厂、洁石煤化有限公司、平安大道武庄村西市场对面拆迁工地、新华区西高皇村拆迁工地、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项目、尧山大道与墨公路交叉口堆场、花园路与鲁平大道交叉口新华书店家属院项目依法依规、从快从严进行查处,并实施一案双查,即不仅严厉追查违法违规企业,还对监管责任人实施严肃问责。据统计,此次追责处理涉及企业18家、行政事业单位20家,涉及行政监管人员及监管领导44人,追责意见报经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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