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河南省宜阳县法院网上公开拍卖强执物品,其中一款“高仿LV包”引起争议。挂出5小时,该包有3次出价,价格由350元涨至450元。网友质疑假货为何能成为法院拍卖物。法院:注明高仿不是欺骗。律师:应禁止假货再流向市场。
批评: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走形鱼:人家卖假货你要管,你卖假货就是对的。
@死也要装死:怪不得打抄袭官司都难赢。
@炯炯炽焰: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我若安好-便是擎天柱:又打假又拍卖假货,工商局和法院谈谈吧,给我们一个合理解释。
辩护:法院不是为了自己利益
@王姗姗的微博:什么叫欺诈?就是隐瞒真实属性。如果醒目标注高仿,当然不是欺诈。
@贰贰得:如果是民事赔偿,尽量把收缴物品变现补偿给受害人,无可厚非。
@Alibaba董事局局长:新闻都说了是强制执行物品,又不是法院为了利益故意卖假货。
@竹制牙签:法院拍卖是处置,抵押,违法等资产,没有义务来判断每件东西的品牌特性,侵权与否是厂家的事,法院只负责物品估价并处理成现金。不要把什么事情都混为一谈,不要把一个机构当万能的来用。
惊讶:这是侵权,法院不懂法?
@施情诗静:公开售假确实不是欺诈,但这是侵权啊!我的天,这不更严重吗?
@龙太郎的冬天4:高仿本身就是违法产品了,用的LV的logo,你没有商标保护意识法院也没有?法院都买卖高仿品,以后商标侵权的官司怎么打?
@中鱼空间:身为法院,罔顾知识产权,不合适。
@想做坏人的韩先生:法院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居然不懂法,可笑、可悲。
(以上言论来自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