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官司时,判决书使用了“众里寻他千百度”等诗句,最终判决不准予离婚,被网友称为“最诗意判决书”。这份判决书来自80后审判员王云:当时没有刻意准备,只是心有所感。然而,网络上表达支持的并不多。
调侃:风萧萧兮易水寒,夫妻双双把家还
@喝瓶可乐然后呢:何处不是安乐窝,是他妈先不要我。
@李云龙你开炮啊:本院认为,无边落木萧萧下,孩子归你房归他。
@平安连云港:万水千山总是情,说离就离真不行。
@闻闲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夫妻双双把家还。
点赞:法官里最会写诗的
@陌听浅唱:语文写作满分。
@z赵某某z:被法院耽误的诗人。
@泽泽的土豆:法官里面最会写诗的,诗人里面最懂法的。
@轻轻拍打一下:法官比当事人成熟。
质疑:再美的诗句也白搭
@kevin153:结婚的理由有一千种,离婚的理由只有一种:不想过。再美的诗句也白搭。
@坏重从栏:离婚-不准离婚-诗意判决露把脸-孩子继续缺母爱-可能的家暴。
@鹿北R:鞋子不合脚,你硬给别人穿上。
@骄傲小冰大灰灰:这与那个“以打印机坏了为由,挽留百人婚姻一样”,好心办坏事。
反对:判决书不应追求辞藻
@娇娇羊羊: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判决书写成了散文,真的好吗?判决书是个人创作?拼才华?
@来来我是一个循循:该严肃的时候还是要严肃,别玩情怀。
@Yu忻儿:判决书要求规范、通俗、庄重、精炼,追求辞藻华丽有什么用?
@哥要奋斗:这判决书会被我们本科法律文书老师打死。
(以上言论来自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