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志国 通讯员 孙海州
本报讯 昨日本报以《少年仇视社会 持刀与民警对峙 数名民警将其制伏》为题,刊发了建设路派出所多名民警为保护群众安全,果断处置一起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后,引起社会各界普遍关注。16岁少年李某为何做出持刀与民警对峙的极端行为?昨天,记者就此又走访了当事民警。
昨天,在建设路派出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告诉记者,该少年自称叫李某,今年16岁,从小父母双亡,2006年被哥哥送至南阳市卧龙区一户人家收养,随后哥哥离开。跟随养父母长大的他,性格孤僻,不善言谈。2012年,12岁的李某不辞而别、离家出走,来到陕西省西安市打工流浪,几年来从未与家人联络。今年,李某回家寻找养父母,由于多年没有音信,他的户口已被养父母注销,李某遂于养父母发生争执。心存怨气的他,再次离家出走,从南阳来到平顶山,并在菜市场购买一把菜刀。12月2日下午,李某窜至建设路派出所治安管理大队门前和矿工路上,持刀恐吓市民,并持刀与民警对峙,想以此引起社会重视。
民警将李某制伏,把他带至派出所询问了解情况。起初,他始终不愿开口,民警为他倒了一杯热水并买来食物,李某才慢慢道出详情。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李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由于李某在平顶山举目无亲又身无分文,民警与其商量后,决定将其送往平顶山市救助管理站。 当晚8时30分,在民警的护送下,李某来到救助站,并在救助站吃饭过夜。12月3日上午,李某向工作人员反映想回家看看。救助站工作人员为他购买了平顶山返回南阳的火车票,并将他送上车。
老民警李天兴对记者说:“他还是个孩子,以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想的最多的就是挽救他,不让他走极端,避免发生更大的社会危害。现在没事了,我也就放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