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杭州12月2日电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国家行政学院原副院长何家成受贿一案。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5年至2014年上半年,被告人何家成利用担任华星物产集团总裁、董事长、国家国内贸易局副局长、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入股经营、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10.7071万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何家成的刑事责任。何家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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