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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12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富人诈捐” 透支公众善心

 

这两天,《罗一笑,你给我站住》刷屏,并波及新浪微博等社交平台。深圳媒体人罗尔的女儿得了白血病,为筹集医疗费,罗尔与一些公司、个人合作在网上发布募款方案,很快募足治疗费。然而,网友爆料:罗尔在深圳一套房、东莞两套房;所谓募捐“就是一场营销”。目前,罗尔承认3套房属实。深圳儿童医院通报,罗尔的女儿治疗费逾20万元,但报销后个人仅承担3.6万多元。人民日报微博评论,善心一旦被透支,人心便会沙漠化。

斥责:别人给你的是救命钱

@immarvin:女儿重病,第一反应难道不是卖房卖车应急吗?别人给你的是救命钱,不是让你维持目前生活状态的。

@刘戈:罗尔为孩子募捐和地铁上乞讨家里却有大瓦房的人一样,总是因为碰到了自己认为的难题,而选择了最省事的方法来解决。不就是一张脸吗?放下来海阔天空。

后果: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得不到帮助

@没有人知道我是谁的小号:这件事情的可怕之处,不在于你有没有捐,而在于你以后看到这样的事情还敢不敢捐。你总会一遍一遍问自己:这次会不会又是骗人的?

@整合之道刘鸿雁:原本已经很脆弱的社会生态又被肆意污染了一回。

@社编涂编辑:又一次消费大众的同情心,把人们的同情心消费殆尽了,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却得不到帮助。

思考:该不该给富人捐款?

@王意周NEO:富人有没有权利求助?有。求助有没有权利隐瞒关键事实?没有。大众有没有权利扒真相?有。知道真相后大众有没有权利转发打赏或者追究当事人欺骗责任?有。逻辑理顺了,一个事情就简单了。

@琢磨先生:善的前提是真。

直言:应视作诈捐

@小菜第四俗:如果打赏跟当事人提供的不实信息有直接关联,应该视作诈捐。

@光远看经济:就是诈捐。他现在无权处理这笔钱,请退回捐款人。

建议:应出台针对诈捐的惩治措施

@心往六合身游八方:利用或欺骗公众善良,作出超越底线的人应该严惩,因为他使本已经脆弱的社会秩序受到又一次伤害。政府和法律有责任维护公序良俗。

@乌鸦为什么像写字台:如果法律不出台针对诈捐的相关惩治措施,公众的善良迟早会被这些层出不穷的骗子压榨得一干二净,到时候那将是一个怎样的社会?

同情:孩子无辜

@关云长VS秦叔宝:他有错,不代表他的孩子应当受牵连。

@季然_Candy:拿生病女儿炒作不会是初衷,毕竟不是小病。希望大家的善心施于实处,少一些恶语相向。

(以上言论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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