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桂星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平顶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了解到,因盗用天然气,市民陈某前天被警方行政拘留,成为我市因盗用天然气被司法机关追责的第一人。
据介绍,9月13日上午,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在市区光明路与矿工路交叉口附近一小区进行入户燃气安全检查时,发现居民陈某家的燃气表计数异常。工作人员进一步检查室内燃气管道,发现这家住户在燃气主管道上私自连接了一条燃气管,可以不经计量器具直接使用天然气。工作人员当即报警。
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陈某对其盗用天然气的事实供认不讳。经测算,陈某盗用天然气案值为394.20元。公安机关依法对陈某做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