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阡陌
摘要┃“辛普森杀害妻子的鲜血上帝看到了,可法律没看到”,爱狗志愿者大抵没有受过类似的启蒙,所以,他们才会不讲证据,意气用事。
11月19日下午,一个动物保护组织在廊坊市(霸州市)煎茶铺镇荣乌高速北发现一非法贩狗车,报警无效后,为阻止犯罪行为,志愿者抱必死决心驾车拦截狗车,结果被狗车撞行10余米,视频中语音“车报废了,人也不行了”。另有微博透露,伤者三人均已送医,其中一人颅骨受伤。
看到这则信息,脑中冒出的第一个念头是,这实在太危险了。“小车被撞行10多米,三人受伤”还算是幸运的,搞不好,分分钟车毁人亡。
从动物保护组织的发声来看,他们对这种做法显然是推崇的,把爱狗志愿者的血气之勇视为见义勇为,但非得把自己和他人置于险地吗?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9条明文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因此,爱狗志愿者拦车的所谓爱心之举完全就是违法行为,受伤的爱狗志愿者被指控危害公共交通罪亦无不妥。试想一下,如果轿车拦截大货车导致后车连环相撞并致人死亡,难道只能说后面的车主活该吗?
可叹的是,面对律师“高速路上拦车违法”的提醒,爱狗志愿者认为“志愿者是举报无效的情况下阻止犯罪,何罪之有”,继而持诛心之论,认为律师“颠倒是非,以权欺压良善正义,替犯罪开脱”。明明是在给博主普法,却被乱扣了一顶“替犯罪开脱”的大帽子,想必这律师心里的阴影面积不小吧。
我不知道志愿者的举报为什么无效,但大抵可以断定,警方没有同意其拦截大货车的要求。其一,不能确定大货车非法运狗,为何要拦停?其二,即便大货车非法运狗,拦停也不至于成为可以例外的紧急公务。高速公路上擅自拦截车辆,这种高风险的违法行为都必须严惩不贷。
“辛普森杀害妻子的鲜血上帝看到了,可法律没看到”,爱狗志愿者大抵没有受过类似的启蒙,所以,他们才会不讲证据,意气用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