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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某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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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6年11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偷部手机转走万余元
康某被刑事拘留

 

□记者 牛超 通讯员 李民

本报讯 偷部手机,并转走与手机绑定的银行卡内的万余元现金。昨天,记者从舞钢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获悉,犯罪嫌疑人康某于近日被刑事拘留。

今年8月,舞钢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居民曹某报警,称其手机被盗,与手机绑定的银行卡内的万余元现金被转走。接到报警后,民警侦查发现,曹某的万余元现金已被转到一张中国邮政储蓄卡上,卡主为“康某”,这笔现金已在漯河市舞阳县一银行被人取走。

民警迅速前往该银行调取监控,确定嫌疑人就是该市居民康某。近日,办案民警通过技术手段,发现康某曾冒用陈某的身份证在舞钢市上网。办案民警多次追踪查询陈某的身份证,发现该身份证近期多次在浙江省台州市一网吧上网。民警立即赶赴千里之外的台州,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康某抓获。经讯问,康某对其盗窃手机并将与手机绑定的银行卡内的现金转走一事供认不讳。

目前,康某已被舞钢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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