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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被追死 追者担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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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6年11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小偷被追死 追者担刑责?

 

失主发现小偷后穷追不舍,小偷摔倒在地死亡,要承担责任吗?近日,“福建一名男子追小偷致其倒地后身亡被起诉”事件,在网上引发广泛关注。3月13日凌晨,蓝某在家中睡觉,发现有小偷偷家禽,起身追出门外。当时雨天路滑,蓝某追了一段后,伸手从后面抓扯小偷的衣袖,小偷挣脱时身体失去平衡摔倒在地,致颅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媒体报道,当地检察机关认为,蓝某应当预见到雨天路滑追赶小偷并拉扯可能造成摔倒受伤的结果,其行为应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舆论哗然。11月13日,福建省漳浦县人民检察院表示,尚未对蓝某提起公诉。

感叹:以后没人敢抓小偷了

@Z天君君:要是小偷看到这条新闻就会更猖狂了,以后都没人敢追小偷了。

@清华豪:如因追小偷获刑,岂不是对正义的伤害?

@恰恰一股烟火:如果说这都要承担责任,那警察这个职业就可以取消了。

嘲讽:小偷你慢慢走

@北京便衣反扒-电话13810237160:我们是专业抓小偷的,在抓的过程中绝大部分小偷都会逃跑,而且有很多是带着被窃事主的手机钱包等逃跑(使命和责任告诉我们必须追),有的小偷还有各类疾病。更要命的是:每逢下雨和下雪小偷就多(小偷以为天气恶劣警察都不出门),我们经常冒雨擒贼、踏雪追贼,这以后……

@愤怒无奈的人:看来以后东西被偷,不仅不能去追,还得提醒小偷:大爷,雨天路滑您慢走,小心别摔了啊!

@情绪日记: 以后遇到小偷要自觉交东西出来啊,不然后果自负。

批评:所谓预见就是个笑话

@陈光武律师:这里没有过失。蓝某对小偷的死亡无法预见,也没有必要预见。

@二十年磨刀:谁下雨谁负责才对。所谓预见就是个笑话!

@曹大梦爹:小偷应当预见下雨天路滑偷东西逃跑会摔死,应该算自杀。

追问:以后谁还见义勇为?

@邵晓琪:如果追小偷出事了要担责,恐怕会冷了热心人的心。突发事件应特殊处理,毕竟谁也无法预知后果。不然,以后谁还敢见义勇为?

@浪荡了青春:这个事件必须慎之又慎,就跟当年冤枉了扶人的学生一样,一个简单的宣判,即便照顾了公平,但千万不能忽略了正义。国家用了几年才渐渐扶起了光明正大、见义勇为,别又一纸审判,从此路人皆是路人,等着吃血馒头。本案需要司法机关的智慧。

(以上言论来自新浪微博)

专家说

追小偷合法不应获罪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明文规定,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显然,法律是鼓励公民抓小偷的,蓝某追小偷的行为合理又合法,不应该成为其获罪的理由。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黎弘博)

抓小偷不能超过合法限度

刑法鼓励与犯罪进行斗争,但不能超过合法限度。

合法限度是基于常识,要根据证据来判断。普通公民根据现场情况,抓捕、扭送现行犯进行必要的武力的限度,是弹性的。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失去反抗能力,已经被制服,再去伤害犯罪嫌疑人,就属于恶意的人身伤害了。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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