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1年初被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有此荣誉的酒店,鼓浪屿仅此一家。”近日,记者在福建厦门“宫保第酒店”的官方网站看到如此简介,其中位于思明区鼓新路67~69号的“宫保第酒店”是林祖密故居,属于福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1月13日,记者了解到,出身雾峰林家的林祖密以爱国著称,其父亲林朝栋为中法战争期间守卫台湾的将领。甲午战争后,林朝栋举家内迁,定居鼓浪屿,林祖密于1925年在漳州遭反动军阀杀害。坐落在鼓新路67~69号的林祖密故居,建于清末,由主楼和副楼两幢建筑组成,系典型的西式建筑。
“宫保第酒店总共有20多个房间,走中式复古风,距离下船的码头比较近。”该工作人员说。当问到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能否居住时,该工作人员称酒店是“花了上亿元购买的产权,可以放心居住”。
随后,记者就此致电福建省文物局,一名工作人员解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属地管辖,发现这种情况要找当地的文化局,而且还要看这种文物是否属于私人产权,“如若是私人产权,就可以进行买卖交易”。
但也有厦门市民表示,文物保护单位具有文化传承和教育功能,即便已经作为商业用途,也应当对公众适度开放。(澎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