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本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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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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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4 2016年11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天气条件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
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记者 王桂星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获悉,因预判我市近期天气条件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根据省攻坚办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紧急通知,决定我市从11月13日1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

根据省冬防办大气污染分析研判,11月12日至16日,全省大部分地区受纬向环流控制,天气形势稳定,近地面风力较小,水平扩散条件不利,有利于气态污染物向颗粒物的转化及颗粒物的吸湿增长,将会加剧全省的污染程度。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我市将采取健康防护宣传,建议公众减少大气污染排放,强制工业企业、建筑工地等重点单位和场所节能减排等应急响应措施。

各新闻媒体和电信部门将在全市发布健康防护警示,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护措施。市教育局负责督导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户外活动。

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停产企业名单,督导各企业落实限产、停产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在达标排放基础上削减30%以上;砖厂和喷涂企业(车间、工段)暂停生产。

公安交管部门将在主城区实行非绿标车、大型货车、工程渣土车区域限行。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车停驶30%。

建筑施工单位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各类施工现场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应100%覆盖;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适当增加道路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频次(冰冻期结合当地实际执行);水泥厂(粉磨站)、石子厂、商砼站企业暂停生产。

我市各有关部门还将继续强化推进农作物秸秆、树叶、垃圾禁燃,查禁露天有烟烧烤,烟花爆竹禁燃、禁放。

市监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应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单位或个人采取约谈、问责、组织处理、党政纪责任追究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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