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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人员和教师兼职兼薪不涉及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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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6年11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科技部:
科研人员和教师兼职兼薪不涉及中小学

 

本报讯 科技部副部长李萌昨日表示,《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提出,允许科研人员从事兼职工作,并且获得合法的收入;允许高校的教师从事多点教学,并取得合法收入。《意见》是适应于高校和科研单位,不涉及到中小学的问题。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1月1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请科技部副部长李萌介绍《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发布会上,有媒体提问: 现在科研人员和教师兼职兼薪是社会上比较关注的一个热点,请问《意见》在这些方面是否有进一步明确的规定?

对此,李萌表示,科研人员和教师兼职兼薪是这次文件中的一个亮点。总体来讲,《意见》是适应于高校和科研单位,不涉及中小学的问题。

李萌指出,这个《意见》目的是促进科技要素的合理流动,因此提出了两条措施:一是允许科研人员从事兼职工作,并且获得合法的收入。二是允许高校的教师从事多点教学,并取得合法收入。这个《意见》允许科研人员兼职兼薪大方向的同时,也做了相应的约束性规定。

一是对兼职的范围做了约定,文件鼓励科研人员公益性兼职,包括参与决策咨询、扶贫济困、科普、法律援助和学术组织这样的活动。

二是兼职要经所在单位同意,履行好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作为前提,完不成本职工作去兼职单位肯定是不允许的。

三是要遵守相应的管理制度,包括将来也要制定实行科研人员兼职的公示制度,兼职获得的股权和红利收入应该向本单位报告的制度,而且兼职的行为不能损害原单位的利益,不能泄露原单位的技术秘密,这些都是前提条件。这样一个约定,实际上体现了鼓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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