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鸿雨
本报讯 昨天上午,石龙区高庄街道居民王建民与女儿一起来到石龙区司法局,将一面写有“替民解难 为民排忧”的锦旗送到工作人员姜泽俊手中,感谢他为自己讨回公道。
据了解,2014年底,王建民遭遇车祸,造成了一处八级伤残和一处九级伤残,治疗过程中,对方垫付25000元的医药费后便拒绝再支付任何费用,后来电话号码也停用。今年6月13日,王建民和女儿来到石龙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援助中心指派法律工作者姜泽俊为他进行法律援助,经过细心的准备和数次沟通后,7月16日,姜泽俊最终帮王建民拿到了80260元的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