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7月15日专电 (记者王志)记者15日从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获悉,济南市一名消费者因“网上订餐给差评”而被快餐店店主持菜刀砍伤。目前涉事店主王某因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300元的处罚。
6月25日19时许,济南市历下区公安分局文化东路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文化东路一小区内发生一起伤害案件。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将违法嫌疑人王某传唤至派出所,并将伤者岳某送往医院救治。
警方介绍,经查明,6月23日上午,岳某在手机某订餐软件上订购了一份王某(河北省河间市人)店中的外卖快餐,因送餐时间较长,引发岳某不满,岳某在该订餐软件王某店铺的评价栏中写下带有辱骂性词汇的差评。
6月25日19时许,王某携带菜刀来到岳某住处找其理论,在岳某家门口遇到正要回家的受害人,两人发生口角,岳某拨打110报警。随后,王某将岳某推至墙边,掏出菜刀致使岳某的左眉骨、右锁骨、右手拇指、食指多处受伤,送医后缝合19针。经法医鉴定,岳某伤情为轻微伤。
6月25日23时许,当事双方主动提出调解要求,派出所民警对此案进行了调解,因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意见,调解未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