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春霞 实习生 郭晨
本报讯 市民李先生和妻子再婚后,生一个两人共同的孩子是他们的心愿。李先生一直通过晚报咨询何时能够审领三孩生育证。记者昨天从市卫计委了解到,我市相关人员目前已接受了三孩生育证审批程序的专门培训,全市各县(市、区)已经开始接受三孩生育证的申请办理了。
李先生今年40岁,是平煤神马集团职工,两年前再婚。夫妻二人在第一次婚姻中均生育了一个孩子,现在孩子都归对方抚养。两人再婚后,一直想拥有共同的孩子,但当时的政策不允许。自从全面二孩政策放开后,合法生育三孩成为可能。现在李先生的妻子已怀有7个月的身孕,他曾多次到所在社区居委会询问何时开始申办三孩生育证,得到的答复是还没有开始办理,让他等待。为此,他很是着急,担心孩子生出来不合法。
市卫计委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指导科负责人张明超说,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夫妻生育第三个子女实行审批制度。符合两种情形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三个孩子:一是夫妻双方合计已生育两个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二是经鉴定两个子女均为非遗传性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李先生的情况属于第一种,可以生育第三个孩子,但需要经过审批,并且应在生育之前拿到三孩生育证。
据介绍,目前《河南省生育证管理办法》已经下发,办理三孩生育证的程序是:一、申请人填写《三孩生育证审批表》,并由夫妻双方单位或户籍地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核实意见。审批表可通过三种方式获得填写:(一)在河南省卫计委网站下载或在线填写;(二)到夫妻任何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居)民委员会领取审批表后填写;(三)委托他人填写,应提供有申请人签字的委托书。二、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夫妻近期2英寸免冠合影照3张;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属于第一种情形的夫妻需提供离婚证、载有子女身份和抚养情况的离婚协议或判决书证等有效证件,属于第二种情形的夫妻需提供两个子女的病残儿医学鉴定证明(由设区的市级或省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组织病残儿医学鉴定并出具鉴定证明)。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核实和初审,对材料齐全的,发给《三孩生育申请受理通知书》,同时报送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四、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生育三孩规定、材料齐全的,发给生育证;对需要补齐材料的,书面一次告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不符合生育三孩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材料退回。
张明超说,符合条件的夫妻如果材料准备齐全,一个月之内就能拿到三孩生育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