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桂星 实习生 张亚星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蓝天办了解到,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已于近日出台,我市将从工业企业、机动车尾气、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等7个方面对大气污染进行治理,确保我市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根据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即日起至2017年底,我市将从工业企业、机动车尾气、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等7个方面展开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平顶山市治理工业大气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平顶山市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及治理机动车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平顶山市治理扬尘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等7个相应的实施方案也已出台。
按照实施方案,即日起,我市将对全市109个扬尘路段、351个建筑施工场地、27个道路施工场地、33个市政施工场地、12个拆迁施工场地、28个水利施工场地等总计560个扬尘场地,以及各级、各相关部门进一步排查的所有扬尘场地实施全面治理,确保7月底前全市各类扬尘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7月10日起,所有未取得营运资质的运输单位,所有运营运输手续不全、达不到密封运输标准、未安装实时在线定位系统的车辆,一律不得从事渣土等物料运输业务;经整改符合基本要求,经监管部门审验并出具书面意见后,方可从事渣土等物料运输业务。
9月底前,平煤神马集团要关停四矿和十二矿供热锅炉;所有水泥粉磨站、商品混凝土企业要完成有组织排放粉尘治理;所有工业窑炉要完成废气达标排放治理;所有72家非电行业企业要完成燃煤锅炉提标治理;全市264座储油库、加油站,42辆油罐车要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全市76家规模餐饮服务经营场所要完成油烟净化治理;神马尼龙化工有限公司和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要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达到本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10月底前,我市各加油站将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的车用汽油和柴油。
11月1日起,达不到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不含农用车和摩托车),一律不得在市内销售。11月底前,我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要全面完成辖区内规模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治理和露天烧烤取缔任务。
年底前,我市城市建成区内、热力管网铺设到的地方,单台功率在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必须拆除或改为清洁燃料;城市建成区外的燃煤锅炉必须完成达标排放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