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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西等多地高校将上调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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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江西等多地高校将上调学费
公众担心:或导致贫困生读书更难 教育专家提出:应先公开办学成本
 

据《法制晚报》报道,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透露,广东省将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新标准从2016年秋季新学年开始执行。在最终方案中,学费标准增幅为20.2%。记者梳理,截至目前,江西、广东已确定今秋执行新学费标准,内蒙古、海南等地也启动学费调价程序。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应引入第三方独立的专业机构,清晰核算生均成本、确定合理的分摊比例,同时向师生和社会公众公开核算结果。

多地高校扎堆涨学费

今年6月,广东省发改委印发《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

此前听证会上,多数参会人士对适度上调学费标准表示理解,学费增幅为17%的原方案得到较为集中的认同。目前广东省高等教育人均高校数、人口均学生数、GDP均学生数、毛入学率等指标均处于全国倒数位置。统筹考虑下,调费决定以广东省“十三五”时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期增长水平为参照,将原方案学费标准增幅提高至20.2%。

事实上,早在2007年国务院就发出过“限涨令”,要求5年内各类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的相关标准。自2013年起,天津、浙江、江苏等十余省份公办高校学费已相继调整,出现一轮“扎堆涨价”的热潮,其中艺术类和医学类的学费涨价幅度较大,个别省份超过76%。而今,新一轮高校学费调价即将启动。

然而,不少人担心,高校学费的上涨会使得贫困学生读书更加困难,希望学校能将部分学费收入,按比例切出一块,用于帮扶资助贫困生。

学生认为,虽然现在很多高校也有贫困生资助,但如果很多优质专业学费太高,贫困生即使在某个专业领域很有才华,也可能为了省钱被迫放弃而选择其他专业。

此外,也有同学透露,有个别高校个别辅导员处事不公平公正,有的学生用苹果手机、穿名牌衣服,居然也能申请成为贫困生享受资助。

江西省涉及5所高校

今年5月,江西省发改委召开“江西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调整听证会”,拟从2016年秋季新学年起,对该省所有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费进行结构性调整。此次调整,全省高校学费有升有降,调整后公办高校平均学费水平拟为每学年4000元/人,比现行每学年3910元/人的学费水平拟提高2.3%。涉及5所本科高校,即南昌大学、南昌航空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和南昌工程学院。

在听证会上,多位代表建议,应该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完善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不能让贫困生因学费而辍学。

此外,记者从广东省发改委了解到,考虑到广东省高职院校的学生主要来自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相对较弱的粤东西北地区,且高职院校学费标准基数较高,对高职院校学费标准仍维持原方案的上调幅度,即文科类16.7%、其他类16.6%。

困难生可申请入学资助

记者了解,为确保今年高考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了解国家资助政策,财政部教科文司、教育部财务司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合编印了2016年版《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主要内容为“三不愁”。

第一,入学前不用愁。全国大多数县(市、区)都开办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向家庭所在地的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办理贷款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中西部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还可以申请新生入学资助,用于支付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的短期生活费。

第二,入学时不用愁。如有新生实在不能筹集到足够的上学费用,可通过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直接报到入学,缓交学费和住宿费。

第三,入学后不用愁。学校对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学生和申请资助的其他学生,将全面客观地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和程度认定,采取不同的措施给予精准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解决突发临时困难问题,以临时困难补助等为主;解决综合能力和生活补助问题,以勤工助学等为主。

高校年收入的5%

用于资助贫困生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表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高等教育办学经费由政府、社会、受教育者个人或家庭共同分担。广东省公办高校现行学费标准制定于2000年,至今16年未作全面调整。适度调整学费标准既是完善高校成本分担机制、保障高校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也是广东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教兴粤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的需要。

在听证会上,数名参加人员提出,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资助政策体系、优化资助申请程序、提高勤工助学薪酬标准等。调费决定中特别强调,要落实并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奖、贷、助、勤、补、免”等资助政策。各高校每年确保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专项用于学生资助,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2016年底前,各高校勤工助学临时岗位薪酬标准提高到不低于12元/小时,有条件的高校提高至不低于18元/小时。

此外,记者从江西省发改委获悉,目前江西高校生均培养成本已达到1.91万元/年,虽然近年来财政对高校的生均拨款有了大幅提高,目前每年生均拨款已达到1.2万元,但仍需要通过适当提高学费标准满足高校办学需要。“为此,我们有必要对我省高校学费标准进行结构性调整。”听证方案提出人说。

【专家解读】

要剥离不合理办学成本

教育专家、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昨天上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办学成本增长,学费的确有必要上涨。但在涨学费时,应清晰核算生均成本、确定合理的分摊比例,否则,就会给公众乱涨学费的感觉。

“国务院发布的高校学费限涨令2012年到期后,各地就陆续传来学费上涨的消息。随着办学成本增长,高校学费当然有必要上涨,否则就很可能因学校办学经费不够,而影响到正常的教育教学。”熊丙奇认为,高校确定学费标准必须解决两个基本问题,一是科学、透明核算高校的生均培养成本,二是结合人均可支配收入,明确规定受教育者分摊成本的比例。

熊丙奇介绍,近年来,各地在上涨学费时,都公布了有关部门测算的当地高校的整体生均成本,而不是具体到每所学校的生均培养成本。其次,各地在测算生均成本时,是先对目前所有办学开销的汇总,再平均到每个学生人头上。在核算生均成本时,应剥离一些不合理开销,例如:行政队伍的开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开支等。这是高校完善学校治理,提高办学效率“节流”的过程。

熊丙奇建议,要科学、清晰核算生均培养成本,就必须引入第三方独立的专业机构进行核算,同时向师生和社会公众公开核算结果。

学费不超人均收入20%

熊丙奇表示,发达国家在确定公立高校的学费标准时,规定有两个比例,一是受教育者分摊成本的比例不超过20%,二是学费标准不超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过高会挤占家庭的其他正常开支),而我国只规定有一个比例,受教育者分摊成本的比例不超过25%。另一个学费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例,我国则没有规定。

熊丙奇以广东省为例,算了一笔账。用收费较低的文科专业计算,2007年,高校学费占广东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624元)的81%,占广东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699.30元)的26%,而这次涨学费之后,高校学费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360.4元)的45%,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757.2元)的17%,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看,比较合理,而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看,则还是太高。

相对来说,广东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全国范围还是比较靠前的,在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低的不发达省区,学费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例还要高。

熊丙奇表示,高校更应该重视“开源”,要拓宽学校办学经费来源,不能就依靠政府拨款和学费收入来办学。(李文姬 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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