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本市·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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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7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7月增值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0日

 

□记者 杨尊尊 通讯员 刘明明

本报讯 7月份,由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和企业所得税申报期叠加,我市迎来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的首个申报高峰。记者昨天从市国税局了解到,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通知,为应对申报高峰,将7月增值税申报期限由7月15日延长至7月20日。

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据市国税局副局长李艳民介绍,7月份全市共有11673户营改增纳税人需要进行申报,是上个月营改增纳税人申报户数的17倍,加上原增值税纳税人申报,办税服务厅压力巨大。

为确保营改增纳税人顺利进行纳税申报,市国税局增3个设备用办税服务厅,新开20个服务窗口,并加大宣传自助办税、网上办税等多元办税方式,新建立两个24小时“互联网+办税服务厅”。此外,从6月中旬开始,市国税局利用周末时间组织全系统500余名与营改增业务相关的税务人员进行轮训,着重提高窗口人员办税能力,在服务窗口放置计时器和8分钟服务承诺牌,督促窗口人员自我加压,限时效,全力迎战7月份“三报叠加”办税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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