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尊尊
本报讯 7月8日,早餐店老板张某因违法使用含铝泡打粉,被郏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5年8月,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郏县李口镇某早餐店进行检查,抽检了该小吃店正在制售的油条。经检测,油条中铝含量达316.3mg/kg,超过国家限制的最高含量100mg/kg的两倍。经郏县食药监局立案调查,该早餐店老板张某为了使油条更加香脆口感好,在制作油条过程中非法添加含铝泡打粉,导致油条的铝含量严重超标。张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郏县食药监局将该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在生产油条过程中,过量添加食品添加剂,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
据悉,泡打粉又称复合膨松剂、发泡粉、发酵粉,主要用于蛋糕、面包、油条和包子等食品的快速制作。泡打粉通常分为两种,一种是含铝泡打粉,一种是无铝泡打粉。含铝泡打粉主要含有硫酸铝钾或硫酸铝铵成分,无铝泡打粉则不含。如果长期食用铝超标食品可能导致记忆力丧失、老年痴呆等症状。此外,还会损害成骨细胞的活性,导致人体钙含量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