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志国
本报讯 因琐事竟挥刀杀死堂嫂,并将堂兄和堂侄刺伤,昨天,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将故意杀人犯王遂生押赴刑场,执行注射死刑。
据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法官介绍,今年50岁的王遂生是汝州市纸坊乡人,十几年前与同院居住的堂嫂苏某曾发生过矛盾。2014年8月31日晚,王遂生携带刀具和安眠药与同村村民韩某到苏某家说和。王遂生与苏某发生争吵,便拿出长刀朝苏某的颈部、胸腹部和胳膊等部位刺去,致苏某当场死亡。王遂生堂兄王某及其儿子见状将王遂生的长刀夺下,王遂生又从身上拿出一把短刀乱刺,致堂兄和堂侄轻微伤。王遂生作案后逃离,并服下事先准备好的安眠药自杀未果,次日被警方抓获。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遂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其死刑。王遂生提起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其死刑。
昨天,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罪犯王遂生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