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上旬一个深夜,四川省安岳县虎头山顶的茗山寺内,一阵急促的狗叫声划破夜空。正在熟睡的曾祥余一个激灵,起身抓起手电,走到院内。看到他的身影,一名陌生男子急匆匆地转身,离开茗山寺,消失在了夜色中。
曾祥余所住的茗山寺,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存摩崖造像63处。他的身份,则是安岳县文物局的专职“文保员”,负责看护这些历经千年的摩崖造像。而那只“立功”的狼狗,则是安岳县文物局的在编“护宝汪”,由县财政供养,每月“伙食费”150元。
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安岳县文物局副局长唐文军表示,雇用“护宝汪”,主要是从节约人手和成本角度考虑,目前还缺编20只左右,看护文物“效果显著”,“2012年开始,没发生被盗情况”。
财政供养的“护宝汪”
四川省安岳县政府官网上,“中国佛雕之都”六个字异常醒目。
安岳县文物局文保股股长黄科进告诉新京报记者,安岳县境内现存各级文保单位900多处,其中仅摩崖造像就超过200处。这些摩崖造像竣工年代从唐代绵延至清代,几乎从未断绝。“无论从规模还是数量上,安岳都堪称佛雕之都。”黄科进说。
对当地文保部门来说,这些摩崖造像既是财富,也是“压力”。黄科进介绍,针对这些造像的文物盗窃行为在安岳一度十分猖獗。“大多是外地人作案,趁夜色偷完就走,很难被发现。”
黄科进告诉记者,安岳县文物局负责文物保护的文保股,目前编制内人员只有两人。为了看护这些文物遗存,他们雇用了不少本地农民充当“文保员”。每月由财政拨款,向“文保员”发放工资。
而自2006年起,安岳县在辖区内,包括毗卢洞石刻等8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配备狼狗,作为“文保员”的补充。到了2012年,又逐步推广至省级、市级及部分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这些“护宝汪”由财政供养,每只狼狗每月享有150元的“伙食费”补贴。
狗狗很难每顿吃上肉
记者了解到,目前,安岳县在全县31个文物保护单位配备有38只“护宝汪”。而黄科进透露,按照他们的预算,安岳全县应该配备至少57只这样的狼狗。
即便以最低的需求计算,安岳的“护宝汪”也“缺编”20只左右。
“主要还是资金问题。”黄科进告诉记者,使用电子设备进行监控,每处文物保护点每月固定开销将近3000元。相比较而言,使用“护宝汪”的费用则要低得多。文物局工作人员从当地收购狼狗幼崽,价格在400至600元之间,由文保员饲养,每月补助150元。
安岳县文物局副局长唐文军透露,目前每月150元的伙食标准是2012年制定的,考虑到物价上涨因素以及“护宝汪”的工作强度较大,县里正在提交报告,申请增加拨款,提高这些“护宝汪”待遇。
唐文军说,“护宝汪”的待遇最终能提高到什么程度,还要看财政部门的实际情况。
“就目前来说,平均每天5元的伙食标准,很难让这些狗顿顿吃上肉。”唐文军说,自己曾经建议文保员“多买猪下水”,以确保这些狼狗的营养。
追问1
为何雇用狼狗 做“文保员”?
曾举行论证会研究
从经济成本和效果考虑
“如果能招到人,我们也不至于用狗。”在黄科进看来,使用狼狗,实际上是文保部门的无奈之举。他告诉记者,安岳县境内的摩崖造像大部分位于深山中,人迹罕至。如果要当“文保员”,基本上只能全职工作。而文物局限于经费,能够给予“文保员”的薪水十分有限。“国家级文保单位一个月一千元,省级六百到一千不等,市县级的更低。”
这样的薪资待遇,显然无法吸引年轻人。因此,安岳县的“文保员”绝大部分为当地老人。“老人看文物,夜里巡查什么都不方便。”
黄科进介绍,由于安岳县文物盗窃活动猖獗,2016年初,文物部门组织工作人员赴周边地区学习考察。当时内江的张大千纪念馆养了一只大狼狗,用来看家护院,这一举措让安岳的同行很感兴趣。2016年6月,安岳县多部门组织了一场论证会,最终决定给县内部分文保单位配备狼狗。很快,安岳县境内的8个国家级文保单位拥有了自己的“安保狗”。
追问2
“汪星人”会 误伤他人吗?
“曾发生过误伤游客
事件,文保部门出面
协调”
与“文保员”相比,这些“文保汪星人”夜间值班能力优秀。不过如何管理它们,成为不少网友热议的话题。有网友质疑,原本用来保护文物的“汪星人”,会不会对摩崖造像造成损害。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安岳县文物局副局长唐文军表示,这些狼狗平时居住在文保点的“生活区”内,与文物隔离。“距离摩崖造像有一定距离,但是又能照看到文物。”
唐文军告诉记者,相比较“破坏文物”而言,最让他们担心的,是这些狼狗伤害附近居民的家禽,乃至伤人。“以前有过误伤游客事件,不过很少,程度也不严重,一般是当地‘文保员’能处理的就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由文物局出面协调赔偿。”
(新京 王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