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5日,中国工程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称“大气十条”)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发布。报告显示,“大气十条”实施3年来,全国城市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等指标呈下降趋势,总体预期能够实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但环境空气质量形势依然严峻。
7省份PM10年均浓度上升
2013年9月,国务院颁布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10条35项重点任务措施,明确要求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报告显示,大多数城市重污染天数减少。但冬季重污染问题突出,重点区域大气臭氧污染问题显现。辽宁、吉林、河南、湖北、陕西、甘肃和宁夏7个省份PM10年均浓度有所上升。
北京PM2.5年均浓度仅下降三分之一
北京在“大气十条”实施的近三年中,PM2.5年均浓度由2013年的89.5微克/立方米下降到2015年的80.6微克/立方米,虽有明显改善,但仅占下降目标的30%,要达到“大气十条”规定的2017年年均浓度60微克/立方米左右的目标,意味着在2016、2017两年内北京需每年下降10微克/立方米。
报告指出,2015年12月两次启动红色预警使重污染期间北京市PM2.5日均浓度下降17%至25%,在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20%左右的浓度削减可能使PM2.5浓度降低100微克/立方米以上,这意味着,做好预报预警工作,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能够有效降低PM2.5浓度峰值。
超四成重污染天气集中京津冀及周边
据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郝吉明介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是全国重污染天气高发地区,占全国总天次的44.1%。
报告显示,京津冀地区2014、2015年污染气象条件状况相对2013年分别转差约17%、12%,长三角地区转差约6%和1%,珠三角和成渝地区污染气象条件状况变化不大。气象条件状况在“大气十条”实施过程中没有对空气质量的改善起到“助推”作用,在京津冀等重点地区甚至起到了不利作用。
约七成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发生在冬季
报告显示,2015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73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占21.6%;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23.3%,重度及以上污染占3.2%,其中67.4%发生在冬季。
评估表明,降低全年大气PM2.5浓度的关键是减少冬季燃煤取暖污染排放,北京地区则除了减少冬季南部“2+4地区”的散煤燃烧,还应协同周边杜绝/减少秋季秸秆燃烧。
(京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