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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被窨井“咬”伤 该由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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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被窨井“咬”伤 该由谁负责?

 

□记者 王辉

本报讯 市区凌云路佳田塞纳城小区居民王鹏飞出门送客时,不慎栽入小区门口一窨井中,导致双腿受伤至今未愈(本报6月24日A6版曾报道)。近日,市民王鹏飞奔波追讨说法,但一直没有结果。

王鹏飞说,他跌入的那口窨井里发现有联通公司的管线。因此,近日他带伤来到中国联通平顶山市分公司讨要说法。其间,该公司管线中心有关人士给他提供一份会议纪要(《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平城管委办【2012】3号)。纪要里说:“对于公用通信检查井,应由业主负责维修,在无法认定业主的情况下,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维护的原则,由共用单位协调解决;对于不能协调解决的,按照以下意见执行:移动公司负责湛河区辖区内公用通信检查井的管理维护工作,电信公司负责新华区辖区内公用通信检查井的管理维护工作……”

根据上述会议纪要中注明的联系人,王鹏飞致电中国电信平顶山分公司一吴姓负责人,对方称,上述窨井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的确由他们公司承担,但这个窨井由几家公司共同使用,所以王鹏飞跌入窨井受伤一事由他们公司单独承担不合适,应将几家公司负责人召集到一起商量一下责任划分,再说医药费的赔偿问题。

7月4日上午,记者致电中国电信平顶山分公司办公室张主任,对方称了解一下具体情况再作答复。当天下午,张主任委派公司办公室秘书靳梦茹来到本报,当面记录了记者提出的问题:一、该公司是否派人参加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的有关通信检查井管理维护会议(2012年11月23日)。二、该公司是否认可“电信公司负责新华区辖区内公用通信检查井的管理维护工作”。

昨天下午,靳梦茹以书面形式回复记者:一、2012年11月23日,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组织召开的关于城市通信检查井管理维护的会议,中国电信平顶山分公司有参会人员到场。二、关于通信检查井管理维护职责,在会议纪要(平城管委办【2012】3号)中有明确阐述,请结合全文阅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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