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鸿雨
本报讯 “感谢你们解决了俺的大问题!”昨天上午,在石龙区人民群众诉求纠纷调解中心,该区人民路街道夏庄村的刘某拉着工作人员的手,表达感激之情。
据了解,刘某是一位木工。一家装饰工程公司(法人李某)在石龙区人民路中段承包了一民宅装饰项目,2014年10月18日刘某在打制壁柜时,由于装饰公司提供的铝合金伸缩梯底部橡胶防滑垫丢失,致使刘某不慎摔下,造成眼睛和左手受伤。公司将其送往医院,刘某最终左眼视力下降、视物不清,刘某不得不放弃从事近20年的木工工作,为此,双方因后续赔偿金的数额产生了纠纷。
在多次协调无果的情况下,今年6月13日,刘某经人指点来到石龙区人民群众诉求纠纷调解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找到当初和刘某一起干活的工人取证,多次往返于刘某家和装饰公司之间。经过半个多月的沟通,双方昨天上午达成协议,刘某一次性获赔11万元,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