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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介绍扶贫资金审计情况时指出,抽查的17个省份40个县的50.13亿元扶贫资金中,至2016年3月底有8.43亿元闲置超过1年,最长逾15年;17个县的29个扶贫项目建成后废弃、闲置或未达预期效果。此外,还有1.51亿元扶贫资金被虚报冒领或违规使用。
一边是各地不断爆出贫困儿童、留守儿童上学难、营养不足、甚至温饱都不能解决的新闻,一边却是巨额扶贫资金遭受浪费、冒领,甚至被打入“冷宫”的局面。不得不说,对比之下,有些地方可能穷的不是经济,不是财政,而是一些政府部门最起码的为政良知。
现在,一个最直接的、公众关心最迫切的问题是:让8亿扶贫资金闲置的都是哪些地方政府?能够让扶贫资金闲置超过15年的,究竟是哪里?具体的责任人都是谁?一定要把他们曝光出来,接受公众对其为政能力的二次“审计”。
要知道,这已经不只是单纯的懒政,而是涉嫌渎职。对于这些扶贫资金遭受的“非扶贫”待遇,应一一给出说法,有关方面也需要对其背后的负责人追责。同时,要厘清扶贫资金的损失浪费,对其进行拨乱反正,并建立更加阳光透明、监督有效的机制,改进扶贫工作。
就在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条例要求,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追究责任,就是对善待、慎待扶贫资金最好的宣誓。要知道,扶贫资金区别于其他公共财政的特点在于,它们不仅考验着公共部门的责任心,更考验相关官员的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