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石阡县的多名派出所所长、民警和辅警收受当地民办高中工作人员的贿赂,为多名湖南籍高三考生非法办理了石阡县的户籍,并将这些学生的民族成分填为少数民族,以便让他们能够在贵州参加高考,并享受少数民族加分待遇。
检察机关认为,这一行为使本不应享受贵州生源才享有的录取分数线及不应享有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湖南籍学生,享受了该优惠政策;已经被高校录取的部分湖南籍学生,更是侵犯了真正的贵州高考生的合法权利,在当地影响恶劣。
记者获悉,日前,两名辅警以及华夏学校的多名工作人员已经获刑。
●高中老师勾结辅警 给湖南考生办贵州户口
2013年,石阡县华夏学校教师李某(另案处理)以每个学生1万元的价格,请石阡县公安局在派出所工作的辅警杨某、胡某,将17名湖南籍学生的户籍伪造成贵州省石阡县青阳乡户籍,并将民族成分填写成少数民族,以便上述学生能够在贵州参加高考,并享受高考优惠政策。
杨某和胡某表示同意。事后,杨某和胡某收受李某贿金16万元,两人平分。
2014年9月至11月,李某再次找到杨某,以每个学生1.1万元的价格,请杨某将14名湖南籍学生的户籍伪造为贵州省石阡县青阳乡户籍,并将民族成分填为少数民族。
事后,杨某收受李某贿金15万元,杨某给了胡某两万元。
资料显示,贵州石阡华夏学校是经贵州省铜仁市教育局批准、由华夏教育集团于2005年创办的全日制民办高中,教学质量一直稳居铜仁市同类学校前列。而在该校任职的李某,是湖南邵东县人。
上述期间,另一名在石阡华夏学校工作的湖南省邵东县人周某(另案处理)也找到杨某,请他将3名湖南籍学生的户籍伪造为贵州省石阡县青阳乡户籍,并将民族成分填为少数民族。
事后,杨某收受周某贿金3万元。之后,在石阡华夏学校任教的宁某又找到了杨某,让其为湖南籍学生罗某伪造贵州省石阡县青阳乡户籍,并将民族成分填写为少数民族,事后,杨某收受宁某贿金1.2万元。
经检察机关查明:杨某在被石阡县公安局聘用期间,利用协助该局青阳派出所负责户籍管理工作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为35人伪造石阡县户籍,并收受多人贿赂共计35.2万元。
●派出所原所长安排办假户口 办17个给辅警1万元
胡某与杨某是同一个派出所的同事,平时私交甚好。检察机关查明,胡某曾多次协助杨某为湖南籍学生伪造假户籍。同时,胡某还伙同他人,做过同样的事情。
2014年下半年,宁某找到胡某,商定为湖南籍学生办理石阡县户籍,每办理一个学生户籍给他“好处费”1.5万元。
同年8月12日,宁某通过QQ邮箱将6个学生的个人信息发给胡某;两天后,宁某通过银行账户给胡某汇过去9万元“好处费”。
随后,宁某找胡某“砍价”,把之后再办户籍的“好处费”降低到每个学生1.35万元。
同年9月1日至11月18日,宁某先后通过QQ邮箱将15名学生的个人信息发给胡某办石阡县户籍,并先后汇给胡某“好处费”20.25万元。
除此之外,胡某还在青阳派出所原所长的安排之下,给23名湖南籍高三考生办理了贵州户籍,并把民族成分填写为少数民族。
其中,2013年下半年,胡某“办”了17名湖南籍学生,他的领导王某给了他1万元“好处费”。后来,他又受周某请托,“办”了6个湖南籍学生。这次,周某给了他8.5万元。
在宁某请托胡某的同时,华夏学校另一名教师周某也找到胡某办同样的事情。胡某接受周某请托,为6名湖南籍学生伪造石阡县户籍,并将民族成分填写为少数民族,收受贿金8.5万元。
据判决书显示,胡某一共经办了60名高考考生,这些学生均已在石阡县报名参加了2015年高考,且已通过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等资格审查,其中大部分学生已被高校录取。
●检察机关认定:侵犯贵州考生权利 社会影响恶劣
检察机关认为,胡某、杨某的行为使本不应享受贵州生源才享有的录取分数线及不应享有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湖南籍学生,享受了该优惠政策;通过贵州省高考被高校录取的部分湖南籍学生,更是侵犯了其他贵州省高考生的合法权利。
该行为使国家政策得不到有效执行,亦侵犯了贵州省高考生的合法权利,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5年9月7日,贵州省石阡县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13年,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1年。
宣判后,胡某、杨某均表示不服,分别提起上诉。
贵州省铜仁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判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但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因《刑法修正案(九)》生效,根据适用法律从旧兼从轻原则,本案应适用《刑法修正案(九)》对受贿罪进行处罚。
按照新法规,胡某、杨某可以获得相对较轻的刑罚。2016年4月26日,贵州省铜仁市中级法院终审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万元;判处杨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成为串案 多名派出所所长和民警身涉其中
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在石阡县,除胡某、杨某收受华夏学校工作人员贿赂,非法为外地高考考生办理“高考移民”外,他们的多名身为正式民警的同事,也被华夏学校工作人员买通,身涉其中。
相关判决书显示,为使外省学生能以贵州考生名义参加全国高考,华夏学校老师李某先后向石阡县公安局石固派出所原教导员毛某、国荣派出所原所长杨某及原民警孙某、聚凤派出所原辅警任某、枫香派出所原民警杨某等人,总共行贿60.6万元,使得70多名外省籍学生非法获得了石阡县户籍。
华夏学校的另一名工作人员宁某,除前面已叙述的案情外,还曾请托石阡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原民警方某,为4名湖南籍学生办理石阡县户籍,送给贿金7.2万元;请托石阡县公安局国荣派出所原所长杨某、原民警孙某为两名湖南籍学生办理石阡县户籍,分别给两人送贿金1.4万元和1万元。
(法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