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马先生在陕西省商洛市经营手机代理业务,成立了一通信公司任法人代表,因为与一电信运营商产生合同纠纷,双方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后,马先生不服,上诉到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6月12日,马先生找到法官询问审判结果,后当着法官面服药。
马先生是陕西渭南人,常年在商洛从事手机代理业务,2014年马先生和一电信运营商产生租赁合同纠纷。马先生认为,租赁该运营商场地事前有合同,年租金5万元。而该运营商认为,马先生应付年租金17万元。经法院一审判决,要求马先生向该运营商支付同地段价位租金。马先生不服判决上诉至商洛市中院。
6月12日上午,马先生找到商洛市中院询问案件审判情况,随后在法官办公室服药。“上午9点多,接到店里同事电话,说丈夫喝药了。”马先生的爱人杨永霞说,等她赶至医院后,丈夫仍昏迷不醒。
商洛市中院民事审判庭第二庭庭长王礼武称,“上午8点多,马先生先到院长办公室,后来到我办公室,没说几句话便发生了意外。”王礼武说,“事先马先生并没有和法院沟通,自己来到法院问情况,我就说工作做到这个程度,如果再协调不了,依据现在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作出审判。此时,马先生说,他能做的都做了,如果法院不改判他就不活了。说完便拿出卫生纸包裹的胶囊往嘴里放。”
昨天中午,在商洛市中心医院急诊室大厅,马先生躺在病床上正在输液,处于昏迷状态。医生介绍,他们已给病人做了洗胃及检查,其所服用药物,还需到上级医院检测,目前其还未脱离危险。
商洛市中院政治部主任王金林称,已安排人处理此事,一方面先给病人治病,另一方面继续协调,若协调不了,尽快作出判决。“这个民事案件还在审判阶段,当事人该行为属于妨害案件审理行为。”对于马先生服药一事,商州区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华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