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郑州6月6日专电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对被告人王华、孙培国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二审宣判。二审维持原判,并对王华、孙培国的死刑判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王华,又名王银华,涉黑案备受社会关注,一方面是涉案人员多、案情复杂,另一方面是现年58岁的王华案发前曾先后担任漯河市政协常委、河南省工商联副主席、河南总商会副会长等职。
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8月10日公开宣判,判处王华、孙培国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放火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孙培超等17名从犯分别被判处死缓、15年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中3人适用缓刑。
一审宣判后,王华、孙培国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6月3日对该案件二审宣判,依法维持了鹤壁中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放火、故意伤害等罪名判处王华、孙培国死刑,其他被告人死缓、有期徒刑等刑罚的一审判决。并对王华、孙培国的死刑判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