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牛超 通讯员 宋海波
本报讯 以买手机为名多次到手机店实施盗窃。5月31日,犯罪嫌疑人韩某被郏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1月4日上午,郏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该县城关镇居民李某报警:当天上午9时许,一名50岁左右的男子来到县城经二路中段魅族手机专卖店内,以买手机为由让工作人员给他拿了一部新手机。当工作人员为其开发票时,该男子乘机逃走。
据李某介绍,该男子本地口音,身高约1.8米,被盗手机标价3099元。接警后,刑侦大队四中队队长仝云雁带领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调取店内监控仔细比对,发现该男子与郑州、洛阳等地以同样方式作案多起的嫌疑人非常相似。民警将多个案件合并侦查后,认定湛河区的韩某有重大作案嫌疑。5月30日,韩某在鲁山县马楼乡被抓获。
经审讯,韩某交代了今年1月4日在郏县这家手机店盗窃的事实。此外,从去年到今年,他还在郑州、洛阳、济源等地以类似手段窃得苹果6s、三星s6等多部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