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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民不知“无烟日”
市环保局发布中高考“禁噪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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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6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环保局发布中高考“禁噪令”
为服务中招、高招考生,我市启动“降噪”模式
 

□记者 王桂星

本报讯 高招在即,中招也将紧随其后,为了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市环保局昨天发出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和企业、商户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控制噪声污染。广大市民如发现噪声扰民现象,可随时拨打环保监督举报电话12369进行举报。

市环保局在通知中要求,城市市区所有建筑施工场所、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和从事金属(石材、木材)加工等产生环境噪声的商户,在6月1日至6日和6月20日至24日的午间(12:00-14:30)、夜间(20:00-次日07:00)停止建筑施工作业和产生扰民噪声的经营活动;6月7日至8日、6月25日至26日全天停止建筑施工作业和产生扰民噪声的经营活动。

建筑施工单位确因施工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进行连续作业的,要在征得施工场所周围居民同意的基础上,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证明材料,提前3天报市环境监察支队备案。连续施工作业前还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市环保局在通知中强调,高考期间,考点及考生食宿点附近地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声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市、县(市、区)环保部门将联合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对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采取临时性噪声污染管制措施,控制露天娱乐和集会等活动。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上述措施落到实处,市环境监察支队和各县(市、区)环保局将派出专人在城区巡查,发现噪声扰民将立即制止,并依据规定从重处罚。环保监督举报电话12369全天候开通,居民遭受噪声污染可随时进行举报,环保执法人员将立即前往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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