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科学
本报讯 邻居房屋出租,漏水导致自家被淹,却一直没人为此负责。5月27日,奔波了两三个月无果的付女士无奈之下求助本报热线:自己的损失到底该由谁承担?
当天上午,记者来到付女士家所在的东安路北段矗林小区,小区11号楼有东、中、西3户地下室,付女士购买了这3户中的中户两室一厅居住。打开付女士家的门,霉味扑面而来,屋内一片狼藉。室内的水已干,墙上半米以下的墙皮因被水泡而大片脱落,堆着的被褥印着黄色水迹,厢式床内部霉变发黑,照片、衣物等摊开晾着。
付女士说,她家在此居住了3年多,去年9月,因孩子上学暂搬至别处。今年3月初,她接到邻居的电话,得知东户漏水淹了整个地下室,回来一看房内水没至膝盖,家当都被淹了。由于地下室没有排水设施,付女士用水泵抽了十多个小时,剩余的水又一盆盆往外端,忙了好几天。
随后,在东户房主李先生家,记者看到其中一个房间从室外接入了水管,水龙头与水管连接部分断裂,水龙头躺在地上。李先生说,去年9月,前任房客吕先生租了他家地下室存放货物,今年2月份发生漏水事件。他推测吕先生堆杂物时把水龙头碰断了,但适逢停水没引起注意。来水后,水流了好几天才被邻居发现并关闭楼外总水阀。当时,整个地下室水深已至膝盖,3户人家均被淹。事发后,吕先生退租了。
付女士表示,自己家中的电冰箱、电视机、烤箱、家具、衣被等悉数被淹,加上房屋维修费用,约有2.5万元的损失。她在房主李先生的帮助下与租房人吕先生协商,希望吕先生能予以赔偿,但被拒绝。
当天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租房人吕先生。他说,自己确曾租用李先生的地下室存放货物,但否认曾损坏水龙头。他认为漏水是由于房主安装的水管老化所致,自己的货物也在这次意外中遭受了损失。
5月29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河南金年华律师事务所的高守伟律师。高律师告诉记者,只要有证据表明是房主家流水造成付女士家物品被损,付女士可以向房主提起索赔。如果能证明是租房人弄坏水龙头造成漏水,付女士也可以向房主和租房人同时提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