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京逛书店,看到一本叫《美食街》的书,就即刻买下。
回家一翻,原来是一纽约食评家写的《The Man Who Ate Everything》的日文译本,原著早已看过。作者的怪癖甚多,他不吃韩国泡菜、咸鱼、猪油、印度甜品、海胆等。这等于一个艺术评论家不喜欢黄颜色,或者有色盲倾向。那么多东西不吃,怎么写食评?
至于我自己,是个好奇心很重的人,大概天上飞的只是飞机不吃,四只脚的只是桌子不吃,硬的不吃石头,软的不吃棉花来形容吧。我认为所有能吃进口的,都要试一试。试过之后,才有资格说好不好吃。我老婆常开玩笑说:“要毒死你很容易,只要告诉你这种东西你没吃过,试试看。”
父母的影响是很重要的,小时候看我妈妈用水蟑螂来下酒,这种被广东人称为龙蝨的昆虫,等我长大后已经罕见。为了怀旧,一直去找。好在近来复古时兴,龙蝨也面市了。吃龙蝨并不恐怖,只是将硬壳剥去,手指按着头一拉,拉去肠,剩下的身体细嚼之下,有点猪油渣的味道,和吃炸蟋蟀、炸蝎子一样。
有些很怕吃的东西,是因为我没有试过好的,像鹅肝酱,学生时代在西餐厅吃过一块,觉得有死尸味,从此敬而远之,一直在三十年之后住在法国,吃到真正的鹅肝酱才爱上它。能吃的东西,像一个宇宙之多。不喜欢吃芝士的人,引导他们去吃的方法,是先请他们试试澳洲出产的水果或果仁芝士,甜甜的,像蛋糕多过芝士,吃了并不觉恶心。
什么东西都吃的我,不爱吃山珍野味。并非为了环保,我只是觉得这些东西得来不易,而得来不易的东西,烧来烧去只有那几种单调的烹调法,就远不如牛羊那么变化多端。我常去的一家餐厅,单单是猪肉,就能轻易地变出三十六道菜来。
(蔡澜 7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