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桂星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禁烧办了解到,我市今夏秸秆禁烧启动以来,仍有个别地方对秸秆禁烧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目前已有湛河区曹镇乡、卫东区光华路街道、高新区遵化店镇的多名责任人因此受到处理。
据介绍,5月21日,市禁烧办检查组分别在湛河区曹镇乡、卫东区光华路街道、高新区遵化店镇境内发现了正在焚烧的秸秆或垃圾。5月22日,市禁烧办将检查情况向全市进行了通报。
接到市禁烧办的通报后,湛河区、卫东区、高新区立即启动了问责程序,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了处理。
湛河区在全区对曹镇乡政府和主管秸秆禁烧的乡人大主席田振中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曹镇乡政府向区委区政府写出深刻书面检查,并给予该乡政府1万元的经济处罚。
卫东区在全区对光华路街道办事处进行通报批评,按照规定对该街道办做出了经济处罚,并对主管秸秆禁烧的副科级干部师军鹏诫勉谈话。
高新区在全区对遵化店镇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对该镇主管秸秆禁烧的常务副镇长鲁万辉、张楼管理区包区领导高献国和王建玲、张楼管理区区长马亚伟诫勉谈话,并责令其写出深刻检查。
昨天,市禁烧办将上述处理结果向全市进行了通报,要求各级政府和禁烧组织引以为戒,扎实做好辖区内的秸秆禁烧工作,对发生的问题不掩盖、不回避,及时调查处理,进一步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我市夏季秸秆禁烧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