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辉
本报讯 近日,家住市工人文化宫市总工会家属楼的市民汤先生来到本报反映,两个月前,他母亲在市区一家医院住院期间进行了输血治疗,因他持有无偿献血证,只要社区出具一张母子关系证明,即可凭相关手续到市中心血站报销母亲的输血费,但社区不开这个证明。
市民汤先生:想证明母子关系,好难
汤先生说,两个月前,他的母亲在市区一家医院住院期间,输了800多元的血。根据有关规定,他可以凭自己的无偿献血证、母子关系证明等手续,到市中心血站报销这笔费用。由于他的户口与母亲的户口不在一个户口簿上,无法凭户口簿证明是母子关系。于是,他找到母亲的居住地社区——新华区中兴路街道文化宫社区,希望工作人员开具一张母子关系证明,但遭到工作人员的拒绝。他们的理由是,户口不在一起,无法开证明。
汤先生母亲退休前,与他在同一个单位上班,于是汤先生在单位开具了一张母子关系证明,希望社区工作人员可以根据单位证明开具社区证明,可谁知社区工作人员并不认可单位的证明。
30多年前,汤先生结婚时,户口已从母亲的户口簿上迁出。对此,汤先生无奈地说:“为了报销几百块钱的输血费,我总不能把自己的户口再回迁到母亲的户口簿上吧?”
随后,汤先生又来到新华区中兴路街道办事处,希望开具母子关系证明,也未能如愿。
社区负责人: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5月23日上午,记者就此事与市中心血站献血办公室取得了联系,主任钱治国告诉记者,献血后,如果献血者或其直系亲属临床用血了,需要带上以下手续到市中心血站献血办公室报销用血费用。1.无偿献血证。2.各方身份证。3.患者输血明细或用血证明(交叉配血单复印件)。4.与献血者关系证明(户口簿、结婚证、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或村委会等证明)。5.就诊医疗机构结算发票。
经了解,上述五项报销规定中,汤先生除了缺少第四点“与献血者关系证明”以外,其他报销手续均已备齐。
昨天上午,针对汤先生的困惑,记者拨通了中兴路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负责人的电话,对方说,在没有上级明文规定与资质、相关职能的前提下,街道办事处一般不会出具母子、父子和兄弟姐妹关系证明,以及有房、无房、有无工作之类的证明,街道办事处没有掌握这方面的情况,出具证明是不负责任的行为。关于辖区居民的基本情况,社区掌握的比较多,建议这类证明由居民所在的社区出具为好。
随后,记者将此事反映给文化宫社区党支部书记孟亚洲,他表示,之前他并不清楚此事。他认为,社区出证明是需要承担一定风险和责任的,现在两个人的户口不在一起,没有依据,空口无凭,社区也无能为力。如果单位可以证明两个人是母子关系,或者有其他依据,社区也不是不能出证明。“建议汤先生再到社区来一趟,这件事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孟亚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