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科学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发改委获悉,今年我市小麦最低收购价为每市斤(500克)1.18元,自5月21日已开始执行。
据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发改委等6部委下发的《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我省制定了《河南省2016年粮食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方案》。以国标三等粮为标准品,小麦、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市斤1.18元、1.38元、1.55元。相邻等级之间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
据了解,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5月21日至9月30日;中晚稻(包括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今年9月16日至明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