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本市·综合
3上一版  下一版4
 
我市51名孩子收到“温暖包”
非法储存销售液化气 张某被拘5天
东坡小学爱心屋投入使用
面包车冲进对向车道撞上小轿车
平西站铁路警方破获一起盗窃案
版面导航     
平顶山新闻网    平顶山日报   平顶山晚报
新闻搜索: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2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非法储存销售液化气 张某被拘5天

 

□记者 牛超 通讯员 李民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舞钢市公安局获悉,因非法储存、销售液化石油气,张某被依法行政拘留5天。

据舞钢市公安局院岭派出所教导员尚坦介绍,12月14日上午,公安、消防部门联合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在院岭街道李辉庄一KTV后面的仓库,民警发现有一家私人燃气经营点——一间10多平方米的门店内,放着大大小小6个液化气瓶。这些气瓶被凌乱地堆放在各个角落,空气中还弥漫着浓浓的液化石油气味。民警和消防执法人员进一步检查后发现,室内没有配置任何消防设施,而且无任何合法手续,属于非法储存、销售液化气,且存在火灾隐患多等问题。执法人员立即暂扣了这批液化气瓶,并将这家经营点老板张某带回讯问。

据了解,张某,男,63岁,叶县辛店镇人。今年8月,张某到舞钢市院岭街道闺女家住。张某觉得闺女家不富裕,便想做点小生意贴补家用,就私自经营起了液化气,并不知这是违法的。民警向张某说明了非法储存、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的危险性和利害关系,并对违法事实进行了书面告知。

随后,张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有关规定,舞钢市公安局依法给予张某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3上一篇  下一篇4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传媒集团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