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因结核病而暂时停止工作和学习的患者来说,何时恢复工作和学习要掌握以下几个原则,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定。
1.患者是否具有传染性:这是能否恢复工作和学习的主要条件。排菌的肺结核患者是具有传染性的,一旦工作就会对他人构成威胁,暂时不能恢复工作。患者应该积极进行正规的抗结核治疗,并加强呼吸道隔离,待痰菌阴转后才能恢复工作。
2.患者的病情:患者的病情变化,对今后疾病的恢复是很关键的。如果病情好转(低热、盗汗、咳嗽、咳痰等消失,食欲增加,乏力消失,病灶吸收,痰菌阴转等),患者可参加轻体力劳动;如果病情无明显好转甚至加重,则患者最好休息,暂时不要工作。
3.患者的身体状况:这是能恢复工作和学习的必要条件。有的患者经过治疗后,身体状况良好,能够胜任自己的工作和学习,可以恢复工作;如果病情严重或有严重的并发症,则需要休息和静养,不能恢复工作和学习。
4.患者的工作性质:对从事饮食、服务、教育等特殊行业的结核病患者来说,他们工作的对象是众多的健康人和孩子。因此,对于部分患者恢复工作应从严要求,必须等治疗结束后,痰菌检查连续3个月阴转,X线稳定后才能恢复工作。必要时应调整工作岗位。其他肺结核患者只要停止排菌,对他人的身体健康不构成威胁,积极配合治疗,就可恢复力所能及的工作。在工作中要注意劳逸结合,以有利于疾病的恢复。
对于患肺结核的学生,一般病情比较轻,只要不排菌,避免过度劳累,规律服药,可不用休学;对于个别病情严重、排菌或有严重并发症的学生应休学,并尽快到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诊治。必须等到患者的病情好转,不排菌后才可允许复学。
(平顶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张彦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