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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见义勇为牺牲 获救同事谎称其是“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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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见义勇为牺牲 获救同事谎称其是“自杀”

 

本报讯 12月5日凌晨1点多,山东小伙郭强在天津西青区某小区前为救轻生同事跳入河中,救出同事后却不幸溺亡。

让郭强家属十分气愤的是,郭强明明是救人牺牲,但获救同事和另外两名当事人起初对郭强家属和警方咬定郭强因感情问题而轻生,直到多人提供证言,三人才改口还了郭强清白。什么原因让这起事件扑朔迷离?

同事称其是“自杀”

12月5日凌晨2点33分,郭强的表姐夫张晓旭接到电话:郭强掉河里了,你快来。打电话的是郭强同事大刘,他说,郭强是送他们回家途中出了事。

张晓旭和郭强的表哥焦溧育相继赶到。郭强另一名同事小汲说,郭强晚上情绪不对劲,不顾众人阻拦跳河轻生,他和大刘赶紧想办法搭救,却没能把郭强救上来。约凌晨4点,郭强的遗体被打捞上岸。后众人跟随民警到公安西青分局杨柳青镇东派出所处理后事。

原来他是见义勇为

张晓旭说,起初民警反馈,郭强的三个同事均称他是主动跳河,但警方对一些细节产生怀疑。

张晓旭等人找到郭强生前接触的朋友,均反映没发现异常,郭强一名好友还亲自到派出所作证。张晓旭想起事发地正好在一个小区前,说不定能找到目击者,于是再次回到现场。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找到了目击者——住在河对岸小屋的刘师傅,刘师傅证实,当天晚上确实看到有人落水,有人施救。张晓旭赶紧把这一线索告诉警方。

在多方证人的证词下,事情发生了180°转变:郭强同事承认,主动轻生的不是郭强,而是小汲,郭强为救他跳水溺亡。

撒了谎,请求原谅

12月6日下午,记者来到京杭运河柳霞桥西侧的事发现场。只见河两岸都安装了护栏,且设置了警示牌。河对岸有一个小屋,距事发地点直线距离只有十余米。事发时,住在小屋的刘师傅看到有人落水,有人施救,天色太黑,他看不清救人的是谁,但确认救人行为是肯定存在的。

采访中,张晓旭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录音。录音中可以清楚听到,在警方的调解下,大刘、小汲和另外一名女子都表示当时撒了谎,并向郭强家人认错,请求得到原谅。

明明是勇于救人不幸遇难,同事为什么起初反称郭强“主动跳河”?记者找到了郭强舍命救下的小汲。“求你们别问了,我实在不想说这个(原因)。我现在最想做的,就是送好兄弟走最后一程,帮助他争取属于他的名誉。”

小汲说,当时他因故产生轻生念头,拉开车门下车翻过护栏跳入河中。“我沉入水里脚不着地,郭强跳下来救我。我被救到岸边安全了,再扭头时已经见不到他,我试着再下水救他,但水已经没到我的脖子,我实在没办法了。”小汲说,他和郭强认识时间不算久,但彼此亲如兄弟,郭强不仅在经济上接济他,还带他回家住。

另一名当事人大刘在接受采访时哭成了泪人。“郭强是个特别仗义的好兄弟,我要是不说这些(事情真相),我心理上过不去,永远不会原谅自己。”大刘说,事发前,他们5名同事本计划一起吃饭再去唱歌,其中一人没去,郭强也因约了朋友没与他们吃饭,次日凌晨到KTV找大家唱歌,到场时已经临近结束,大家决定先送女同事小曹回家。路上小汲与女同事小曹发生争执,由于此前有过类似情况,他和郭强开始并没在意,直到小汲跳河。当记者问及起初为什么向郭强家人和警方称郭强跳河系“自杀”时,大刘沉默不语,后表示终止采访。

已申报“见义勇为”

12月6日,记者来到负责办理此案件的杨柳青镇东派出所。警方表示,由于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细节方面不便透露,但他们已按规定为郭强申报“见义勇为”称号。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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