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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未对运毒农民 下达停止死刑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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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5年12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最高法:未对运毒农民 下达停止死刑裁定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处了解到,目前河南农民王广建运输毒品一案尚未进入死刑执行程序,最高人民法院未作出对王广建停止执行死刑的裁定。

2012年11月,杜某找到王广建,告诉他自己有一批货在广东,他租用了赵恩军的运输货车,希望王广建可以和赵恩军轮流驾驶去广东拉货。王广建上车后看见了杜某放在车里的加油钱、过路费2万元和一部手机,之后他与赵恩军驾车南下,而此时杜某也乘飞机先行去广东等候。

第二天,车行至大广高速汕头一服务区附近,王广建将杜某购买的装有大量毒品的编织袋放入车内。2012年11月23日晚上10点半,两人在濮范高速范县收费站被公安机关抓获。在杜某托运的所谓“货物”中,搜出8包甲基苯丙胺7509.2克。

案件审理期间,王广建一直称自己不知道运输的货物是毒品。

据了解,2014年1月22日,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广建运输毒品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广建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王广建提出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7月31日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认真审查了案件材料,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律师意见,接收了律师提供的相关材料。其间,王广建提出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线索。一、二审法院正在进行相关核查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核查情况,严格依法作出裁判。(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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