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志国
本报讯 今年12月2日是全国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为“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昨天,我市相关部门在平顶山火车站广场举行活动,倡导全社会形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培养文明、安全、有序参与道路交通的良好习惯,努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当天的启动仪式后,千余名交通民警、驾校学员、文明交通志愿者及市民纷纷在“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横幅上签字,表示自己今后不管在驾乘车辆,还是走路时,都会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驾车不超员、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驾驶病车上路;行走时不乱穿公路,自觉走人行横道和人行天桥。
据了解,11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情形纳入危险驾驶罪,引起全社会对交通安全问题的再次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