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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2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救护车抬担架收费你怎么看?

 

近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新的修改稿提出“鼓励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利用社会力量,为有需要的患者提供有偿的担架搬抬服务”。消息一经传出,便引来议论声一片。

劳者取酬 可以收取

@莱西相如:应该收费。但要加强管理,要有统一标准,有社会监督,要有透明度。

@佛灯651398754330_qg:抬担架可不是医生能玩的,这个需要农民工,不出钱有人干吗?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好多病人体重不比健康人轻,特别是没有电梯的六七层,能抬下来真的是了不起。

@shame-2:现在,绝大部分急救车救助病人都去医院,老龄化后,很大比例病人是老人,无力自行,现在住宅楼高了好多层,设置专业担架人员实属病人需要。付费是应该的。

@陇上之农:为了达到救人的目的,这样的规定还是可行的。

@曾经的胡杨:抬担架是个力气活,要人家无赏地抬担架是否有点不近情理。亲戚之间还得请撮一顿,何况是外人。

@新塞上杨柳:担架搬抬者不是义务工,劳者取酬,可以适当收取费用。

纯粹是重复收费

@瞎子看世界:救护车是要收费的,这当然就包括了抬担架的劳动费用。不收费的救护车,抬担架当然也不收费。巧立名目,钻到钱眼里去了。以后餐馆要收洗菜切菜炒菜费。北京人大不明白这个道理?

@光宏:救护人员抬担架是职责所在,何来收费一说?毛时代倡导的救死扶伤的理念还要不要了?一切向钱看,原本就是社会诟病,为什么我们的有关部门还在积极地去助推这种不正之风呢?

@留一半醉: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活学活用到如此地步,真可谓典范啊。

@留石1396103471_qg:窥一斑而知全豹。医疗制度改成这个样子!都是钱的罪!救死扶伤、人道主义被忘光了。试想革命战争时代担架队如果要钱的话,世界该成什么样?

@alexdi:救护车出动早已实行收费,而搬抬担架,只是救护的一个环节,就不宜再收费了。

@老人的呼唤:乘人之危大发病人的不义之财的大有人在,“救死扶伤,发扬革命的人道主义”已荡然无存。救护车车费里已经包含抬担架费在内,就不该再另收费了。

@页每:救护车出诊费已包括了医务、后勤、驾驶人员的劳务费用在内,而这些费用都是由使用者一次性支付给医院的。如果向使用者再行收取搬抬担架费,显然属重复收费,无疑是在加重患者负担,侵占使用者利益。另外,这一行为不仅不利于改善医患关系,甚至还会激化矛盾。

(以上观点来自人民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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