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22日上午10时许,网友“00高霖晨”发微博称,福建省福州市卫生厅公交站附近,一名中年男子拿着一张海报一路行走,希望有人能领养他的三个孩子。该微博引发不少网友关注。
根据网友提供的信息,11月22日13时30分起,记者在华林路、鼓屏路、湖东路、西二环路等一带寻找,但并没有发现这名中年男子的身影。网友提供的图片显示,当时这名男子身边领着两个孩子一路行走,其中一个孩子还穿着校服、戴着红领巾。男子的海报中写着:“三个孩子求收养,亲生父母含泪立下血书永不相认!跪求具有合法收养权的爱心人士收养!”
由于没能找到该男子,记者无法得知男子街头求助市民收养三个小孩的原因是什么。但他的这一行为,还是引发诸多网友的猜测。有人认为或许是受生活所迫的无奈之举,但也有网友猜测“可能是人贩子借着领养的名义这样做”。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周林律师称,在我国,只有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才可以被收养,同时,收养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还须征得其本人的同意。被收养人在三种情况下才能被收养: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而生父母特殊困难的情况有严格的限定,如重大疾病、重度残疾,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等情况下方可。
(福晚)